2006年4月11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柔弱女生斗倒邪恶校长
天洁 浩波

  他,一个位高权重的校长,奸淫后拒不承认自己的罪行;她,一个贫困的柔弱女生,在权钱的压制下不敢吭声。但法律是公正的。天台县检察院在案件由台州市中级法院发回重审后,全面补充侦查,提供有力证据。4月3日,天台县法院重新审理了这起校长强奸女生案,以强奸罪判处余平建有期徒刑4年。也许这是一桩普通的强奸案,但透过这桩案例,更让人们坚信法律的神圣与尊严。
    
  谈话得隐情 顿把歹念生
    情窦初开的周敏,系仙居县某中学初三学生,自幼父亲病亡,姐姐在外打工,家中尚有一聋哑母亲。从小失去父爱的她特别渴望能得到一种关爱,青春萌动的她过早地谈起了恋爱。因忽视了学业,成绩日益下降,周敏心灰意冷不想继续念书,便打电话向姐姐求助。在江苏打工的姐姐就在自己打工地附近给妹妹找了一所学校,打算把妹妹接过来继续学习。周敏将要转学,更无心读书,有时还夜不归校。出于责任心,一校之长余平建找周敏个别谈话,对她进行思想教育。面对校长那张严峻的面孔,周敏十分恐惧,她不安地向校长坦白,没回校住宿的原因是和男朋友在外约会。余校长意外得知这个消息,便假意教育一番,心里却萌生从她身上占点“便宜”之歹念,并伺机下手。
    
    口念“安全经” 施暴未得逞
    2004年10月19日,周敏又向余校长提出转学要求。怎能让身边的羔羊溜走呢?心存歹念的余当时没有答应。第二天中午,周敏姐姐为其妹妹转学之事又专门打电话给余平建,余无奈只好答应,并叫周敏先回去征求家人意见,其实这不过是他的缓兵之计。
    晚自修时,周敏向班主任请假后准备回家,在学校一楼碰到了正在注意她行踪的余平建。心怀鬼胎的余得知周敏要回家,便假惺惺地对她说:“夜路不安全,你先沿大路走,随后我开车过来送你回去。”幼稚的周敏怎知这好意背后的邪恶呢?当余平建开车追上,并叫她上车时,她就不加思索地上了车。
    车到村口,本该停下,余平建却以再带她去兜兜风为由,径直开到一条长满杂草的偏僻小路上。周敏哪里会知道一场噩运即将到来。停车后,衣冠禽兽的余平建马上钻进后排抱住周敏,企图与其发生两性关系。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一切,周敏极力反抗,余平建只好暂时作罢。但他怎肯就此轻易放手?在得知周敏回家的主要目的是取钱时,就硬借给她200元人民币,以打消她回家的念头。接着调转车头向学校方向开去,但他的车没有在校门口停下,而是沿着公路一直开到该乡黄坦村附近的一小路上,这时已是深夜11点半了。眼见四周无人,余平建迫不及待地停好车转到后座,欲再次对周敏非礼。出于自卫周敏狠狠地在余的手臂上咬了一口,余平建被惹恼了,他强行非礼。此时身单力薄的周敏知道自己硬拼是不行的,就急中生智地对余说:“到学校再做吧。”信以为真的余平建便开车直奔学校。到校后,余平建抓住周敏的手不放,周敏乘机使劲一挣,很庆幸地挣脱逃走了,躲过了一劫。
    
    少女轻防范 再次落圈套
    有苦难言的周敏只想尽快办理转学手续,次日上午,她同姐姐电话联系之后,打算马上就走。为能尽快办好手续,周敏吃过午饭,只身一人到余平建的办公室谈自己转学的事情,余平建就说送她回家。想想昨晚那可怕的一幕,周敏怎敢再答应呢,但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余平建又怎么会死心呢?当周敏整理好物品,在两同学的陪同下走到校门口时,余平建早已在那里等候。余又以周敏一个人回去不放心为由,坚持要送她回家。校长要开车送其回家,这是很荣幸的事情,同学忙叫周敏快上车。为了给校长一点面子,周敏怀着“大白天,大概不会有事的”的侥幸心理,不情愿地坐上了车。余平建兴奋不已,开车飞速而去,一直开到该县白塔镇某村外一条偏僻的机耕路上才停车。然后急速转到后座,无论周敏怎么反抗、挣扎和哀求都已无济于事……事后余就像一笔交易似的硬塞给周敏300元钱,并要求满脸泪痕的周敏不得泄露此事。接着若无其事地送周敏回家,还假意地对她的姑丈说了几句关心的话。
    
    权钱法较量 法律还公正
    回家后,周敏的异常情绪引起了姑姑的警觉,在姑姑的再三追问下,周敏流着泪说出了其中的缘由。姑姑当即把此事告诉了周敏姐姐,其姐听后非常愤慨。为了讨回公道,周敏姐姐马上打电话要余平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同时火速回家带其妹妹到公安机关报案。余平建见事已败露,便企图用“私了”来逃避法律的惩罚,他许诺给予巨额现金作为损害赔偿,要求周敏向公安机关撤案。余一边利诱一边施压,迫使周敏姐妹认为他有权势,是不可能被告倒的。面对巨大的压力,柔弱无助的周敏姐妹含着愤恨的泪水无奈地向公安机关递交了由余平建亲友事先写好的《撤案申请书》。10月30日,又抄写了一份他们事先写好的信寄给派出所,信中对余平建的犯罪事实作了否认。之后,余这只狡猾的狐狸才登台亮相,2004年11月16日向公安机关进行所谓的情况说明,全盘否认强奸周敏的事实。
    面对被害人的突然变卦,犯罪嫌疑人的全盘否定,公安机关并不因为周敏的撤案申请而放弃对此案的侦查,而是排除种种阻力,通过多方取证,查清余平建所涉嫌的犯罪事实,并将犯罪嫌疑人余平建提请检察机关审查批捕。2005年1月21日余平建被仙居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3月20日该案由仙居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为了排除干扰,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天台县人民法院管辖,于是此案也由仙居县检察院移送至天台县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8月3日天台检察院依法对余提起公诉。9月19日,天台法院以强奸罪一审判处余平建有期徒刑4年。余不服上诉,台州中院发回重审。天台检察院从公平正义出发,全面补充侦查,4月3日,天台法院重新审理并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法律的权威最终压倒了禽兽校长的淫威。(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编后:法律是公平的和正义的,不管职务有多高,关系网有多密,谁触犯法网,谁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余平建案就是一个明证。希望人们以此案为鉴,在法制日益健全的今天,要注意自己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尤其是肩负教书育人职责的人民教师,切不可以身试法,而是要模范守法,这样才无愧于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光荣称号。